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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最多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一房二卖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构...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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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等并可以要求房款的一倍赔偿,像您这情况,当然起诉了,不能便宜了开发商! 法规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拿到房产证后,什么时候卖房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商品房的转让时间,法律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一、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二、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作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政策依据:①《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成劳社办[2004]3号)2004年1月8日②《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川劳社办[2003]128号)2003年11月25日③《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2003年9月23日④《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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