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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房价款是交给他,还是通过法院?答:你给付了房款不用通过法院,但必须让他给你出具收据。 2、是不是应该房产证配合我过户完,我才可以给付...
这种情况你应该比较麻烦的,房子已经不存在,如果说他用于还债,你也没有依据说他没还,除非你能证明其还有钱。不知房产证是什么时候登记的,如果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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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按上海94年政策买的,当时共住家人都有份额,是家庭共同财产;否则,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如是夫妻财产,男方父母介入,如果讲明是借款,应归还。如是赠与,又没讲明是赠与一方的,应视为赠与夫妻双方。 3、因为产证上只有男方姓名,他如果私自卖房,买房者是善意的,是可能成立的。
建议拟定协议并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男方就不能变卖房屋了。
1、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做法显然是恶意转移财产,使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分,但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像法院主张对该部分财产要求你丈夫少分或不分。 或者根据情况,主张你丈夫与买房人的买卖合同无效,要回房产。 2、你可以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待判决后你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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