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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做法显然是恶意转移财产,使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分,但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
1、这个房价款是交给他,还是通过法院?答:你给付了房款不用通过法院,但必须让他给你出具收据。 2、是不是应该房产证配合我过户完,我才可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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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老公确认房子为你们共有或为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按共同财产处理。但这需要你老公出具书面材料给你予以证明。这种情况下,你老公如果将房屋单独出卖,也可能损害你的利益。 2、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该房屋为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你们产生离婚纠纷,你可以要求你老公对你进行合理补偿(一般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您这种情况只要诉讼尽早处理了,通过法院保全查封房子!房子一旦被查封了,他就卖不了了,买家也知道了您与您老公之间签订过离婚协议一事,他也卖不出去了。 所以,还是要起诉到法院去处理。如果您认为法院里有他的同学,怕个人去起诉不受理,最好还是委托一个当地的律师帮您处理会好些,要不然房子卖了,钱和房子一样都要不回来,不要因小失大,慎重考虑,尽快处理。
这种情况你应该比较麻烦的,房子已经不存在,如果说他用于还债,你也没有依据说他没还,除非你能证明其还有钱。不知房产证是什么时候登记的,如果是在结婚后登记的,则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其无权将共同房产卖掉。 如果有钱的话,当然是各半,但是现在没钱就谈不上分了。债务如果是确实的话也是要各半承担的。孩子还小,一般给女方的较多。另一方则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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