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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
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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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或者赔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但是不支持要求的50-100%的违约金。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当然,设定违约金要公平、合理,应考虑到各用人单位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的不同以及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差异。小雪当初享受了公司出资培训的特殊待遇,并且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现在她违反了劳动合同,就应按照有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和违约金不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服务期赔偿的,应当按照等分和相应递减的原则确定。”如果抛开违约金约定,公司为小雪支付了5万元的培训费,并与小雪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及赔偿方式,现在小雪还有2年的服务期没有履行,按照以上原则,公司也可以要求小雪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但如果劳动者支付了违约金,是否还要支付赔偿金呢?这要视情况而定了。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这就是说,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时,劳动者只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不用再支付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低于劳动者因违反服务期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劳动者不仅应该支付违约金,还应该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小雪如果与单位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会做出合理裁决的。
对于一般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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