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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暴力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
1、确认拆迁主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谁也不想遭遇暴力拆迁,但还是要做好相关准备:完整拍摄房屋内外情况,妥善保管土地或房屋合法证件,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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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拆迁主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谁也不想遭遇暴力拆迁,但还是要做好相关准备:完整拍摄房屋内外情况,妥善保管土地或房屋合法证件,尽可能搜集拆迁方发送的一切材料,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暴力拆迁主体。 2、灵活保存证据 暴力拆迁中保留现场证据也要讲究方法策略,要灵活巧妙一些。最好事先与周边的亲戚、邻居达成同盟,一旦遭强拆,让他们从旁帮忙拍照或录像,并且及时报警,尽量不要自己上阵,举着手机和对方正面交锋,避免遭到不必要的身体或财产损害,更不要以暴制暴,触犯法律,最终悔恨一生。 3、果断报警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被拆迁户在暴力拆迁过程中未及时报警的,被强拆之后切勿妥协拖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警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立案。报警记录和受案回执单等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留。 4、保护自身财产 家中现金珍贵财物及时转移,保留正常生活用品即可。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财产保全,也可以在诉讼期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
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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