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2021-12-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根据上述规定,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共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知道他人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是有提供或委托其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三是危险废物接收人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即构成环境污染罪。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