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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股东会决议的作用包括一些公司在银行的借款有多笔,是否每一笔贷款均需出具借款决议?出具借款决议,公司的股东是否必须坐在一起召开股东会,...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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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所谓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股东会的临时会议,是指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间召开的一种不定期的会议。临时会议相对于定期会议,指在正常召开的定期会议之外,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而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因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股东会决议的瑕疵可分为形式上的瑕疵与内容上的瑕疵。 形式上的瑕疵是指股东会决议在程序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一般包括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瑕疵与表决程序的瑕疵。召集程序包括召集权人、通知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对象。召集程序瑕疵带来的后果是,难以保证股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进而影响权利的有效行使。表决程序的瑕疵主要表现为允许没有表决权或者表决权受到限制的股东行使表决权。 内容上的瑕疵是指股东会决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作为负有限责任法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本案甲公司作为一个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减为20万元,显然违反法律规定。虽甲公司事后进行纠错,但不能以此掩盖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事实。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议未实际召开,股东会决议又未得到所有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未取得有效代理权限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又未得到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股东会决议上非股东本人签字,且本人也不予认可股东会议决议内容的,股东会议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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