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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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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否对加班2小时算半天,加班4小时算一天有相关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这样去规定,关于加班费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下是对于员工加班管理办法的回答 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再以加班计算。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基地苗木养护,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1、规范的公司来说,除非是特殊部门(如it等)或外勤部门才可能需要加班; 2、人力资源管理,属于公司的综合行政类工种,作息时间随公司正常考勤时间而定,基本都是五天8小时为主; 3、一般来说,人力资源是处理人事为主的管理工作,正常情况下都不需要额外加班。 4、如有突发情况,如工伤的现场协助处理或公司发生与人事直接相关的工作,这些临时性的工作可能有意外的临时加班。 总之,正常情况下来说,人力资源是不需要经常熬夜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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