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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留用察看劳动关系就还存在,劳动关系在就按规定的单位、个人各应该负担的比例缴纳。...
不合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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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和正常职工一样,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2.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由职工个人缴纳。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规是企业代扣代缴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只有你和老板协商,可以打卡3500,其余现金支付,但是老板不一定同意,因为少走费用,增加利润。还有就是用你提供的两张不同身份证拿工资, 每户3500。
【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个体工商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为雇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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