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检疫人员擅自加大生猪肉采样量构成何种犯罪

2023-06-04
检疫人员擅自加大生猪肉采样量构成何种贪污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按贪污罪处罚。送检的生猪肉的所有权虽然属于个体业户,但是由于当时处于动物检疫部门的管理、使用之下,按《刑法》第91条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送检的生猪肉属于“公共财物”,符合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标准。

相关法规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各地在进行生猪屠宰时,一般在当地的指定场所(如肉联厂)集中进行屠宰、检疫。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