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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2022-02-23
作为劳动者可获得的权利有:1.双倍工资差额赔偿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建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没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根据劳动者在案件基本情况中的描述,劳动者自2015年8月入职工作,用人单位提出2016年3月份解除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8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7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2.双倍经济补偿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劳动者并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劳动拒绝加班的行为并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劳动者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为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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