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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可以和残疾赔偿金同时主张。 二、原因: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事故致残,导致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引起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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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师傅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期限参照护理费的赔偿期限确定。即: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期限根据受害者的年龄、健康等状况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确定年限后,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经法院审理查明,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置辅助器具的,法院应当判令义务人继续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五至十年。” 三、实践中,做法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补偿的对象是权利人现有利益的损失,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人均寿命减去权利人实际年龄计算其使用年限。 四川省高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部发布的《交通工伤伤害意外人身损害中伤残人员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规定:“假肢辅助器具的适用年限按70年计算,即以伤残人员定餐之日起,连续计算至70周岁。” 综上,按照平均寿命灵活确认残疾辅助器具费可以避免受害人的后期风险。 1、规定20年的弊端:《解释》第三十二条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作出了规定,该条载明:“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若被侵权人很年轻,如只有10岁,再过20年也才30岁,再加10年,也才40岁,到期后,其权利谁来保障?另外,侵权人20年后是否还活着,也是一个疑问,如果自然死亡了等原因,极可能导致被侵权人余下部分损失无处救济的局面。 2、规定计算至70岁的益处:在按照70年的平均寿命年限计算的情况下,则可以将本条规定理解为:对于超过七十周岁仍然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受害人,以五至十年为限确认其剩余计赔年限。这一理解是符合客观规律和实体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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