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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明示的价格外增加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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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明示的价格外增加收取费用。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当按照商品质量标准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未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修复的,应当提供同类商品供消费者在维修期间使用。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更换后的商品的“三包”期限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发生的运输费等合理费用。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其自身的真实名称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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