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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要向业主收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的。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 2、依据《物...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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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费是房地产所有权人,使用者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日常维护、修理住宅区内的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提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的其他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另外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物业收费收取标准,具体你需要咨询当地物价局或查找当地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政策。以杭州为例,根据《杭州市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区前期房地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普通住宅区前期房地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调整为电梯住宅每月建筑面积(下同)甲级1、80元,乙级1、40元,丙级1、05元,丁级0.80元二、上述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5%的各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泵、住宅区水系、中央空调等高能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电费。
物业管理用房装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执行。装修一般是开发商装修完成后再移交至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或业主负责,维修费用由物业来承担。但如果因业主未按照约定妥善保管房屋,导致房屋毁坏而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并且物业对房屋修理费先行垫付的,可以向业主要收取修理费用。
根据《房地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价格〔2003〕第1864号)第10条、第16条和《重庆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56条规定,住宅建设部门与房地产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前期房地产服务合同对房地产管理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收费开始等内容有明确的约定,必须按照前期房地产管理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但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不能接房或者延迟接房的,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根据签订的前期房地产管理合同,如果装修结束没有入住,业主必须向房地产企业支付全额房地产费。可向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按空房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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