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照常收,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
根据《房地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价格〔2003〕第1864号)第10条、第16条和《重庆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1条、第42条、第4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装修房子时,一般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与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装修的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装修的次月起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