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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
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员工同意直接解除,其中包括劳动者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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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存在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不然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首先用人单位要保留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证据。然后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员工在指定日期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视为拒签,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送达劳动者本人签收。或者关于签订事宜要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即视为违反规章制度,可以依规章制度来处罚劳动者
如用人单位不愿签订,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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