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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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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者终止的,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解除。但是必须强调只有严重失职和重大损害两者同时具备的情形下,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也认为单位违法解除。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那么单位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违法解除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助标准的赔偿金。
补偿金需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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