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相关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程建设质保金期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 2、工程建设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