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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协助执行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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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8岁的A2001年生育一子,2005年又计划外生育一子,按照国家计划法规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应征收社会抚养费51296元。A自缴纳社会抚养费1000元后,余下的5万多元一直欠缴,对此,恩平市XX于2005年3月19日对其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但其拒不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该局于是向恩平市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恩平市法院于2006年立案作出行政执法裁定书,实施司法介入征收。六年时间里,A始终避而不见,拒不执行缴款义务。12日上午,东成镇计生办在找到A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敦促其依法落实社会抚养费征缴义务,但A以种种理由拒缴欠款。恩平市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A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拘留当事人、责令当事人申报财产、强制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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