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深圳最新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新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发表,从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全日制就业者的最低工资基准增加了3.3%,非全日制就业者的时间最低工资基准增加了4.1%。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少于上述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维权,在深圳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并主张。
一、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圳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 二、劳动部《最低工资规定》劳部令第21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制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1,25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