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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圳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深圳市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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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新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新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发表,从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全日制就业者的最低工资基准增加了3.3%,非全日制就业者的时间最低工资基准增加了4.1%。
底薪的150%、200%、300%:《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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