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021-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安置残疾人人数的限额征收增值税。每个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其他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5人(含5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个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每个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个安置的残疾人支付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以计算在企业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也可以计算在计算在职职工人数时的上述学生。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