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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对于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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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对于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对于房屋安置的,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对于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对于房屋安置的,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确定。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其中的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以上即是北京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一些规定,在拆迁补偿中,如果明确知道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就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事,不至于被蒙在鼓里,吃了大亏。但是,由于这些计算公式的复杂,对于上面专业术语的理解偏差,往往还是会存在纰漏。所以,很多有条件的村民,联合起来聘请了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其操作,省时省心不说,最重要的是拿回了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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