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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
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宣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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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执行机关都有人民法院、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交付执行等。具体内容如下: 1.主刑: (1)管制: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做禁止令。 所谓禁止令,是指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拘役: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监狱,如果余刑在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执行。 无期徒刑:监狱。 死缓:监狱。 死刑立即执行:法院。 附加刑: 罚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 没收财产:法院。 刑罚的特殊执行方式与变更 缓刑: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做禁止令。 减刑:主刑由哪个机关执行,减刑以后仍然由哪个机关执行。 假释: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4)监外执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公安机关执行刑罚的任务主要有执行被判处管制或者是拘役,以及还有剥夺政治权利相关的刑罚;公安机关在进行执行时也是需要在法院判决了之后才会实施,犯罪者只有在刑期执行完成了之后才可以依法的释放。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应有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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