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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可以提出意见。召开听证会时,可以如实反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
政府的做法不当,你们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而且一般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上就有综合区片地价。 一、对于土地补偿,可参考省级国土部门颁布的综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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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中规定的征地批文是有一定时效的,这是为了防止有的人拍下了土地之后,却长期闲置,这也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解决方式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荒地在被开垦之后,一般可以被当作是耕地、林地等来使用,也可以用来种植渔业、畜牧业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可以给农民带来的经济利益也是存在差异的,而征地补偿主要的目的就是弥补被征地者受到的损失,故此荒地开垦后被征收时具体可以获得的补偿金并不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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