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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重新应聘没有通过审核,通常是不能再入职了,不过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没有通过审核的原因,...
1、有效聘用合同也是能解除的。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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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在招聘前就已经制订有录用条件,需要注意的录用条件不同于应聘条件。比如:本科学历,是企业在发布招聘广告时经常提到的条件,这一条件就是应聘条件,而不是录用条件。能够使用英语(或其他外语)口语进行交流、书写等。则可以认定为录用条件等等。二、录用条件必须在劳动者入职前告诉劳动者;三、在试用期期满前(一定是期满前,而是期满时,要特别注意这个时间。)对劳动者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等。四、对考核不合格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要等期满再解除。
要区别不同情形。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所以,如果该学校是事业单位并且与老师实行的是聘用制,那么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第六、规范解聘辞聘制度: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依据以上规定,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无须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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