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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 (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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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 (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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