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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分为三类:业主私有(开发商所有)、全体业主共有和人防车位。业主私有车位是指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业主使用...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区的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开以区的土地是可以依法出让的,受让人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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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 3、首层架空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5、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1、小区地面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 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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