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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第二套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需根据房屋政策进行判断

2024-12-15
如果一位民众以全额付款方式购置了一处房产,并将其个人名义记录在名下,后来他又打算再次进行抵押贷款购房,根据过去的规定,只需考虑是否还有未偿还的贷款,这被称为“认贷”政策。然而,近年来实施的政策措施已经细化和完善,增加了对个人名下住宅数量的考量标准,这被称为“认房”政策。因此,即使一个人在过去从未经历过任何贷款行为,只要他或她在国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交易系统内查询到拥有多处房产,即使这些房产尚未出售,并尝试申请新一笔抵押贷款,在未出售这些房产并尝试申请新一笔抵押贷款的背景条件下,仍将被视为属于二次购房。

相关法规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三条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这种情况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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