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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详细的案件情节和书面材料给你更为详细的答复。争议问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需要时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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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到期后,法院仍然没有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有明显的可执行财产的,可以视为法院不作为 这时候,可以通过上级主管法院,对执行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其不作为 不过,这里面,如果被执行方确实没有或者故意隐瞒财产让法院查不到,这些情况下,法院是无法执行,所以这类情况下法院不存在不作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此,如果托管所未尽到相应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2、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 3、将托管所及醉酒人一并起诉 4、保险赔偿只能算为学校的赔偿。
如果是本人审理案件,当然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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