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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农民出于个人目的,在道路上晒粮食,给道路造成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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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如果你不服,你可以申请复核的。
根据你的案情,这个案子是一果多因的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在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物品等妨碍交通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损害。因此,占用公共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驾驶员在晒满粮食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排除道路管理者忽视管理的责任因素。《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还规定,道路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履行清理、保护、警示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不能排除的责任因素在于驾驶员本身。如果驾驶员能够在客观条件下预测损坏的结果,,但如果采取措施不当,或者相信可以避免,让损害结果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情况下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你的案情,这个案子是一果多因的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物品等妨碍交通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损害的,当事人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占用公共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驾驶员在晒满粮食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排除道路管理者忽视管理的责任因素。《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道路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履行清理、保护、警示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不能排除的责任因素在于驾驶员本身。如果驾驶员能够在客观条件下预测损坏的结果,,而且采取不当措施,或者轻信可以避免,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自己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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