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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价外费用在法律规定中如何解决?

2024-12-30
价外费用是指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除了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之外,还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是,以下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无论这些费用的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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