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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购房没有开购房发票怎么办

2021-06-29
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在房屋销售方尚未开具发票时,购房者缴纳契税,最大的问题在于缴纳契税的计税价格,其他没什么太大影响。再按规定的税率(营改增后的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现在税率为9%)或征收率(营改增前的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来计算应缴增值税,再减去预缴的增值税,为该房地产企业此时的应增值税。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原因,如上述房地产企业缴纳增值税的特殊方式、还有报建面积与最终交房面积的差异等,房地产企业一般都是在收到预收售房款时开具收据或者税率栏标明“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待到最终交房时按照实测面积再开具正式的售房发票。当然,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后开具发票,开给个人购房者的是普通发票;开给企业等单位购房者的可以是普通发票也可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法规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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