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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签订公司合同。如果是股东出资,就不需要这项工作。二是确定公司未来的住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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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 第一步:核名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检,上面须加盖公章),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步:到分公司所在区申请提供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总公司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 总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4.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 房屋租赁合同(以总部签订),出租方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 总公司的公章 申请期间还需要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 其他公司资料也应该是这些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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