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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这套房子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
以儿子的名义买房如果是赠与儿子的,则离婚时无法双方无法分割房子,这是儿子的财产如果在父母购买时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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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名义买房的,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 因为这种情况房产应当认定为孩子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是无权分割的。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对于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以儿子的名义买房如果是赠与儿子的,则离婚时无法双方无法分割房子,这是儿子的财产如果在父母购买时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向将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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