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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异议登记程序: 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
1、商品房预售登记后,售房单位与买受人变更预售标的物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的,应但签订合同变更或者解除预售合同协议,并依照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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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申请,但以下情况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 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 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 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6条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这些材料主要涉及: (1) 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 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 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 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 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 如果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 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3、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4、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以登记机关(一般应为房管局或房地产管理局)在抵押合同上记载了抵押事实为准,此时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生效,银行取得抵押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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