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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报销比例说明:东莞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特定门诊(指特定病种的门诊治疗)的基本医疗...
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医疗费少于1万元的,由统筹基金报销的比例分别是80%、82%、85%;1万~3万元的,可以报销85%、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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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一、自行就医报销比例: 1、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2、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二、转诊报销比例: 1、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2、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3、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三、门诊抢救报销比例: 1、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2、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四、急诊: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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