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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一般在缓刑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去司法所报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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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10日内,不是必须当日。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第二十五条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3、你到司法局报到时,最好能持1寸照片2张以上,局里会安排你到具体的司法所报到。 4、请注意:司法所长就是你的真正监狱长,你是在“社会监狱“内服刑,随时可能被关进高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对于缓刑期间向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由当地矫正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要去报到,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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