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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
收养关系只有合法成立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收养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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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收养手续流程根据《公民收养登记办》关规定领养孩需办理手续:、收养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列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所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具本婚姻状况、抚养教育收养能力等情况证明;(三)县级医疗机构具未患医认应收养疾病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父母弃婴、童并应提交收养经居住计划育部门具收养育情况证明;其收养非社福利机构抚养查找父母弃婴、童收养应提交列证明材料:()收养经居住计划育部门具收养证明;(二)公安机关具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收养继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与收养父或母结婚证明三、送养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列证件证明材料: ()送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提交其负责身份证件);(二)收养规定送养应征其抚养义务同意并提交其抚养义务同意送养书面意见社福利机构送养并应提交弃婴、童进入社福利机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具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或者孤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监护送养并应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证明孤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或者收养父母完全民事行能力并收养严重危害证明父母送养并应提交与计划育部门签订违反计划育规定协议:特殊困难力抚养应提交其所单位或者村民委员、居民委员具抚养特殊困难证明其丧偶或者落明由单送养应提交配偶死亡或者落明证明;由三代内同辈旁血亲收养应提交公安机关具或者经公证与收养亲属关系证明收养残疾童并应提交县级医疗机构具该童残疾证明四、收养登记实行级登记制涉及内公民与内公民收养登记由孩户口源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港、澳、台、华侨与内公民收养登记由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府指定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五、收养关系事应亲自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立办理立收养关系登记关系同需带收养(男、双)收奿寸像各张收养收养全家福(两寸)照片张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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