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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存在很大风险的,建议及时过户,【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过户需要产权所有人持包括身份证在内的证件或由产权人出具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书有受托人(此类委托公证处都会要求委托人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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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不可以直接过户。不用多说,我把《物权法》两个法条放在这儿,你一看就明白了。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给你解释一下:第二十九条中“发生效力”的意思是物权发生变动,就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意思。一般来说,所有权变更登记才能转移,但继承是个例外,不用变更登记也可以发生移转,房子现在肯定是你的没问题。但对你的所有权有一个限制,就是第三十一条所说的,你没有变更登记也就是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处分(主要是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所有权不能移转。因此,你必须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你才有处分权,就也是才有权出售。赶快办过户吧,先过到你名下再说:)
办理委托公证,必须本人到场。本人因行动不便或因病,坐牢等,公证处可以上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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