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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
拆迁安置小区能成立业委会,只要符合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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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拖欠物业费用的住户未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但他们仍然享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这一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这些住户需在选举结果的三十天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级别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性。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关键因素在于其业主身份,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干预。 实际上,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合同范畴,与欠费问题无关。因此,拖欠费用的住户也具备参与选举并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拆迁安置小区能成立业委会,只要符合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我国的《士地管理法》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农村个人建设用地,都有明确规定,村民对自己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其所有权主体不是村民。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公民死亡时遗留的房屋可以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不能被继承,根据“房地不可分离”的原则,继承房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也会随着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给继承人,这时应该进行必要的登记。当房屋消灭后,宅基地使用权依托的客体消失了,继承人便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届时,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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