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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性质也有很大区别,一般来说安置房都是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是有产权的,但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上市交易。还有一些地方的安置房是政府直接购买的正规商品房来安置,这类安置房其实就是商品房,当然是有产权的。还有一类安置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其实就是小产权房,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或者小产权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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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变更,需要所有同住成年人协商一致,签字才可变更。协商的话,任何一位同住成年人都有可能成为承租人。而房管局指定的话,一般会指定上一代,和实际居住人员。但一般房管局不会指定,而维持现状。因此建议你不要签字,同意变更承租人。 2、对你的权利,对你们家庭拆迁补偿的总数来说,没有影响。 3、如果大家都符合同住人资格,即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福利分房,原则上即可均分。如果因居住困难、家庭矛盾未实际居住的,也可视为同住人。 4、最好不要变更。有些方面还是有些微妙的影响。而且不变更的话,将来签订拆迁协议,你还要发言、签字的资格。 5、同第一问题。另外目前不居住的话,有些补贴款项是归实际居住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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