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卖方应该返还房款,买方应当返还房屋。因过错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方法是:出卖人应当返还购房款,买房认应当腾退房屋。若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根据双方利益的影响协商解决,包括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获得的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与原买卖价格差异造成的损失。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后,因无效合同而获利的人需返还下列财产: 1、返还原购房价与原购房价与现房价的差额。 二、因扩建、改建、装修而返还买受人增值部分。 3、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房屋因拆迁而获得的拆迁利益和土地增值部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法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应当返还行为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2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