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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治疗工伤或职业病要求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单位应当按...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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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许多职工的职业病是在退休后被鉴定出来的。虽然如此,但职业病毕竟是因多年的职业活动引起的,所以职工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生活护理费怎么给?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停止享受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有关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可享部分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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