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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和儿子的名字,时如何分割

2022-10-27
仍被认为是夫妻以及子女的共有财产,而非子女一人独有的财产。家庭内部分割财产时,均应按此种意见进行分割。不过,如产权人将房屋出售、抵押,其余没有在产权证上具名的产权人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诉请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因为房地产权以登记为准,没有具名的产权人只能要求具名的产权人分割出售款或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所以应当将这套房产作为张先生、刘小姐以及他们儿子三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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