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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负有统计责任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实行计划生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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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不得;已怀孕的,应当终止妊娠。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子女期间,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由其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励费。奖励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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