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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子为交税对象,按房子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首要包含:交税人、交税规模和交税核算规范三个部分。 房产税的交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以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作业、文娱、寓居或贮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子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归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归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缔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运用或租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交税规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含乡村的房子。 怎么核算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则,关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儿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则,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子的原价。,但凡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子原价的,均以房子原价扣除必定份额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依照规则,企业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添加房产的原值。 依据税法规则,房产税的核算办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交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交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办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交纳,比如按半年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2;按季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4;按月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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