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司法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
司法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受伤员工在治疗过程中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员工获得的工伤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证据材料。因此,员工应妥善保管鉴定书原件。那么,工伤鉴定书的原件丢失了,复印件有效吗?一般工伤鉴定等级报告下来后,一般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如果工伤鉴定书原件丢失,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所以,如果工伤鉴定书原件丢失,不用担心,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复印,只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能使用。
工伤鉴定机构法定,司法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任何司法鉴定机构都不具有鉴定资格,所做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不会采信。用人单位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在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分情况判断。在对方当事人质证后,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采纳;如果对方当事人有异议且有证据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则需要重新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9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