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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实际施工人,如果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
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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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员追回工程款的方式: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拖欠工程款应由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人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以项目法人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者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很多实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质,而挂靠施工公司正好给了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但只要实际施工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员就有权追回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员如何追究工程款呢?首先,实际施工人员应首先向合同对方主张权利,即转包人或非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工程款的,应当首先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要渠道和方向。其次,实际施工人员可以直接向被告起诉。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当事人可以增加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发包人只对欠付工程价款的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此外,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属于实际施工人,如果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此时发包人如果提出要求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工程质量合格的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原则上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来结算,实际施工人一般不会要求按实结算,因为,按实结算通常情况下不一定会比合同约定的价款高。如果实际施工人一定要求按实结算当然也可以,但此时视为承包人放弃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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