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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是否是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如在去往他处则不算,其次要确定双方责任划分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下班途中出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伤害的,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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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陈述内容,本律师现作以下初步分析:上下班途中受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包括对现有证据进行审核确定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本案是否即将或已经超过时效、如何有效中断时效以避免诉求占了“情理”却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情况出现;由于您提供信息有限,暂且难以提出全面的专业意见,进一步分析需了解详细案情。
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下班了,其他情形一概排除在外。综上,在本案中,易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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